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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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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9] 補習社筆記侵權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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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產權署稱,非牟利教育機構影印不包括補習社。

 【本報訊】(記者 任智鵬)補習社在香港地似乎是一門好生意,尤其是針對準備應考公開試的高中生的補習社,可說「門庭若市」。不過,教材和筆記的內容是補習社成功與否的關鍵之一。這些教材何來?去年開學前夕,海關首次發現有補習社涉嫌直接參與盜印補充習作個案,部分不法補習社將教科書的補充作業部分影印及分發亦偶有發生。如何防止侵權活動惡化,這是一個受備關注的問題。

 有曾任職補習社導師的人士表示,補習社筆記或天書的內容雷同是相當普遍的,不過,是否涉及侵權則有時難以界定,而本港多家大型補習社均強調,他們會向屬下導師發出指引,更強調如有侵權行為,一定會與有關導師解約。

 王同學指出,很多天書或補習社筆記都是「炒埋一碟」、「集百家之大成」,以經濟科為例,一般只會改變一些數字或公司名稱,實質的內容卻幾乎一模一樣。她表示,自己年前準備會考時曾到過三家補習社,買了近十套「會考天書」,但覺得有關內容都很相似,可以說是「天下文章一大抄」。

是否抄襲界線模糊

 曾任職補習社教師的吳小姐則表示,製作教材時將相關的資料「剪剪貼貼」是件平常事;通常,將某文的一段加上另一文章的一段,再加少許自己的心得及看法便可製成一個課題的教材,所以出來的東西都是大同小異的,只在化學物名稱或人名等字眼上有改動,實難以評定那是否有抄襲成分。不過她指出,很多有心的老師會親手將筆記寫/打好,所以絕不能一口咬定補習老師的筆記都是抄回來的。

 吳小姐認為,雖然所謂「抄襲」的界線較模糊,但教師製作筆記也不應太過分,如果將其他參考書的整條題目,或者整頁內容一模一樣的「複製」,連字眼也不改變,明顯是不能接受的。

 不少補習社為了確保他們的筆記和練習不會侵犯版權,都會向旗下的補習老師發出指引及採取措施。英皇教育發言人表示,他們在版權法修訂後,在與導師簽約時,都會列明倘有侵權行為,該名導師將會被解除合約,並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要求導師購買版權

 他們又會要求所有導師倘在筆記中引用某參考書的內容,必須先向有關出版社購買版權;目前,該補習社已有數份英文科筆記得到有關出版社授權引用部分參考書的內容。他們每年在開課前,都會收集老師的筆記作檢查,如果發現有引用即會要求導師解釋,並要求老師馬上購買版權。

 不過,他承認,由於參考書數量眾多,即使有引用亦不易被發現,所以在尊重版權上,老師的意識尤其顯得重要,而補習社亦會公開張貼通告,鼓勵學生舉報引用了參考書的筆記,讓他們跟進,大家一齊盡力做好維護版權的工作。

 A1補習社亦表示,已向全公司員工發出指引,防止出現侵權情況;他們指出,補習社本身也有大量原創筆記,所以絕對會尊重作品的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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