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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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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9] 大抄小抄同樣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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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中學生為應付會考而報讀補習社。有學生發現,補習社的筆記竟然大同小異。

 【本報訊】(記者 任智鵬)知識產權署指出,補習社的教材,無論抄襲的比例或範圍多少,都已經侵犯了有關作品的版權,問題是要在法律上證明那是抄襲行為,才可採取法律行動。

 署方表示,海關是香港在版權問題上的執法機構;在刑事上,如果市民認為自己擁有的版權遭侵犯,可以到海關報案,而市民亦可以向律師尋求法律意見,循民事途徑解決問題。

考評局稱監察侵權不易

 海關早前便突擊搜查多間影印服務公司,並檢獲了多批盜版影印教科書籍;不過,很多有關的「非法活動」,也和補習社有關。海關資料指出,近年在市面上盜用版權的違法行為一般有三種。公開試的試題一直獲補習社或公開試天書「垂青」。考評局承認,防侵權的監察實在不易,同時需要靠市民舉報;長遠來說知識產權的宣傳和教育亦是必須的。

 發言人指出,八月中曾經有一宗未被授權的轉載事件,局方要求當事人公開登報道歉,希望能宣揚尊重版權的訊息,提高大眾的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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