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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9月2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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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9-29] 梁愛詩:利法律界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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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表示,CEPA對香港律師北上發展提供更多方便。

 【本報訊】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表示:內地與香港今日簽定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附件,為法律界到內地發展打好基礎;在這基礎上,當局會繼續爭取兩地互認律師資格的目標。

 梁愛詩昨日出席一個國慶酒會後表示,落實CEPA安排後,最有利的地方,是香港與內地律師行可以聯營,提供更方便的服務:港律師如要在廣州或深圳設立辦事處,香港律師毋須符合在當地居住兩個月的條件;同時,香港律師亦可參加內地的司法統一考試,取得律師資格;取得資格後可以從事法律事務,但不可從事訴訟,較外國的律師更早投入內地市場。

 另一方面,內地和香港的律師行可以聯營,為有意在本港上市的內地企業,提供法律服務。至於內地的法律界可以預先吸收經驗,配合日後全面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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