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30] 電訊業開放細則年底出台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李雪穎29日電】在今日簽署的CEPA附件中,內地增加對香港電訊業的開放頗為引人關注。信息產業部電信研究院通信政策研究所所長陳金橋今日對本報表示,中國信息產業部、商務部等部委正加緊擬定電訊業對港開放具體執行細則及管理辦法。據悉,相關細節文件將於年底出台。
陳金橋表示,隨著CEPA對香港電訊業進入內地的開放,兩地電訊公司的合作將由目前的業務合作發展為資本層面的更深層次的合作,港資電信公司對內地市場也將由現在的觀察等待變為實際行動。中國在加入WTO條款中表明,「入世」後4年,內地將電訊增值業務將全面向外資開放,外資比例不超過50%,因而此次對港率先開放,使香港電訊公司在內地搶得3年先機。
陳金橋說,CEPA對香港電訊業是一個大利好,內地是目前全球最大的電訊市場,而香港市場則較小,因此內地對香港電訊業的提前開放給香港公司帶來很大的投資機會和市場。
陳金橋亦強調,內地對香港電訊業的率先開放屬於一個主權國家內的區域性政策,是符合WTO原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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