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09-30] 電訊增值服務准入內地放大圖片
電子商務平台在內地方興未艾,圖為「中國西瓜網」開通,生意好做多了。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在昨天簽署的CEPA6個附件中,有關服務業市場開放的行業,除今年6月29日宣布的17個行業外,又增加了一個新的行業——即電訊服務市場,使得CEPA安排下開放的行業總數增至18個。
這18個行業包括:管理諮詢服務;會議及展覽服務;廣告服務;會計服務;房地產及建築服務;醫療及牙醫服務;分銷服務;物流服務;貨物運輸代理服務;倉儲服務;運輸服務;旅遊服務;視聽服務;法律服務;銀行服務;證券服務;保險服務;電訊服務。
增值服務含五項目
署理工商及科技局常任秘書長楊立門表示,由於本港爭取,加上內地明年開始將會對外商開放電訊業增值服務,所以本港爭取到本港電訊服務可在10月1日開始可進軍內地電訊增值服務。本港電訊業可進軍的增值服務共有五項,包括存儲轉發類業務、因特網(互聯網)接入服務業務、因特網(互聯網)數據中心業務、呼叫中心服務業務和信息服務業務。當局現時開始接受電訊服務提供者的申請。
工商及科技局局長曾俊華相信,本港電訊業進入內地市場較WTO的規定早了三個月,是「早一步較遲一步好」,對香港會有一馬當先的好處。他稱,相信業界可以利用到這個優勢。
在法律服務方面,允許在內地設立代表機構的香港律師事務所(行)與內地律師事務所聯營;但香港律師不得辦理內地法律事務;不過香港法律人士如果取得內地法律職業資格,可以在內地律師事務所從事非訴訟法律事務。
港企須在港經營3至5年
不過,令保險業界比較失望的是,附件規定香港保險公司並無特殊優惠,必須按照內地市場准入的條件,即集團總資產50億美元以上、集團中任何一家公司的經營歷史在30年以上、在內地設立代表處2年以上,才能進入內地保險市場;而且香港保險公司參股內地保險公司的最高股比不得超過24.9%。按照附件的規定,一般來說,香港的「法人」(包括公司、合伙企業、獨資企業)和「自然人」,只要符合《安排》內有關香港服務提供者的定義和相關規定,均可享有開放18項服務業安排所給予的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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