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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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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2] 肥人減磅可減稅

娜塔莎

 美國胖子們擁有巨大的減肥動力,美國政府認為,肥胖也是一種疾病,肥胖病患者可以申請在應納稅額中扣除減肥用的醫療費。此舉鼓勵美國的胖人們行動起來,趕快減肥,加入健康人的行列。

 從2000年開始,美國納稅人可以申請在納稅時扣除減肥所需醫療費用,但必須得到醫生的推薦,而且必須是當治療某種特殊疾病時需要減肥。為了減肥而減肥的費用則不能「報銷」。

 國稅局規定,如果納稅人為了醫療目的接受減肥,就可以享受減稅。但有兩種情況不符合減稅條件:一是人們參加健身俱樂部或者減肥活動,僅僅是為了「保持體形、強身健體」;二是人們減肥沒有醫生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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