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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4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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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04] 生還者代妻兒入稟告旅社

 【本報訊】由百福旅遊舉辦的「龍之旅」菲律賓旅行團,在抵步的第一天乘觀光船遊馬尼拉灣時,可載17人的船隻,竟載了48人上船,結果觀光船被巨浪擊沉,導致7人死亡。在意外其中生還的一名傷者,昨於高院同時代表喪生的妻兒,向旅行社及領隊索償,但旅行社辯稱只是該旅團的安排人,而並非籌辦人,故毋須對意外負責。

 原訴人分別為何昕,及由他代表已故妻子陳雅滿(譯音)及兒子何玉麟(譯音);答辯人則為現已停止經營旅行社生意的百福旅行社有限公司,及本港領隊程朗星(譯音)。

 痛失妻子及4歲兒子的何昕表示,該次是他與妻子首次帶同兒子出外旅遊。於97年8月15日,與妻子參加涉案的5天旅行團。在到步後第一天,下午4時左右登船。他登船前曾詢問當地導遊船隻是否安全,對方表示沒有問題,又稱船隻只會繞著防波堤圍著的避風塘走一圈。他們一家坐在上層,但椅子均沒固定在甲板上。由於船隻顛簸,其妻子及不少團友已受驚尖叫,故他轉身抱著妻子坐。他看見防波堤外則風高浪急,且見有白頭浪。船隻一直沿著防波堤而走,約10分鐘後駛至堤口時,突然衝出堤外範圍,遇上兩個巨浪翻沉。

 馬尼拉方面事後曾就事件調查,披露船長事發前,曾因船隻超載拒絕開船,並裁定事件涉及嚴重疏忽。本港法院亦就兩死者召開死因研訊,於98年1月20日,裁定2人死於意外。

 原訴方認為旅行社實質上為旅團籌辦人,只是透過其他行內稱為「艇仔」的中間人旅行社接客,而原訴方一家則是透過中銀旅遊報名,但合約實質與百福簽立,而「龍之旅」亦是該旅行社的宣傳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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