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06] 保港會或涉非法募捐 放大圖片
「海港之友」的宣傳單張及「保護海港協會」的募款登記表複印件。
【本報訊】(記者 羅敬文)保護海港協會可能涉及「非法募捐」?保港會附屬組織「海港之友」,在其派發傳單中呼籲市民透過傳單中的指定銀行戶口號碼,捐款予非牟利團體「海港之友」,並可作扣稅用途。
不過,有讀者質疑該傳單有誤導成分,因「海港之友」仍未完成法定的註冊程序,而傳單上所載帳戶實為保護海港協會的戶口,故市民亦不能以捐款作扣稅用途。
「海港之友」成員周瑜在回應本報查詢時承認,有關傳單的確是為保港會籌款;使用了「海港之友」之名,是在製作傳單時倉促,出現「文筆之誤」;她表示:該會雖已知悉有關傳單出錯,但避免浪費資源,故仍向公眾派發,並指日後將會更正傳單內容,避免再出現錯誤。不過,有法律界人士指,此舉已有可能觸犯法例。
在「海港之友」派發的傳單中,指出「『海港之友』是保護海港協會附屬組織,致力推動全港市民保護維港,及反對政府填海之行動,是非牟利團體,所有捐款,可作扣稅用途。銀行捐款號碼:HSBC 004-593-281314-001。」不過,據了解,「海港之友」仍未進行社團註冊或公司註冊,應不能進行籌款活動;而市民所捐出的款項亦不能像單張所載,可向當局提出扣稅。
經本報查證,單張上刊載的銀行戶口號碼亦非「海港之友」的戶口號碼,而是保港會的戶口。
律師黃英豪在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有關機構有誤導公眾之嫌,更可能已觸犯現行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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