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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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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17] 睡街卿不文成習慣

李 文

 立法會議員劉慧卿以睡街一舉成名,故有睡街卿的外號。其實,劉慧卿在立法會的議事廳罵特首、罵官員也十分出位,用詞惡毒刻薄,惡形惡相,毫不文明,十足潑婦罵街。對於國家統一,劉慧卿也相當不敬,公然跑到台灣,與台獨分子一唱一和,鼓吹分裂國土,鼓吹島民自決,事後又不認帳,千方百計抵賴。最近,她對投資推廣署的表現也大肆指責,這未嘗不可,但她粗魯不文慣了,在立法會的大庭廣眾講粗口,她對記者說:「最近原本想通過秘書去訂維港巨星匯的票,後來一想,上網訂票沒有劃位,然後又要到訂票處取票,於是自己親身早上排隊半小時買票,好×麻煩。」粗口一出,語驚四座,劉慧卿尚不知道自己講了不文的話,李華明則為劉慧卿補鑊,對記者辯解說她可能到屋h落區多了,才會如此。這是諉過於人的說話,這不是給屋h居民抹黑,指屋h居民經常講粗口,劉慧卿才學會講粗口嗎?這對屋h居民十分不公平。應該指出,公眾要求議員應該行為端莊,語言文明,不能把自己等同流氓,喜歡怎麼說就怎麼說,拿來作為言論自由維護一番,或者是把不文的表現,推諉給選民。劉慧卿如果還有點道德,就應該公開道歉。黃宜弘豎中指,都要公開道歉;劉慧卿鼓吹分裂國家,最近又講粗口,實在應該對選民有個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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