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1] 新規利遏地下保單
【本報駐上海記者李偉平20日電】在允許保險公司經營外匯保單業務後,國家外匯管理局又發布《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開始對境內保險經營機構外匯業務的市場准入和退出等加強管理,規程將在今年11月1號起正式開始實施。此間保險專家指出,保險業務外匯管理規程的出台,配合前一階段的外匯保單業務開禁令,應該可以有效遏制「地下保單」上升勢頭。
《保險業務外匯管理操作規程》規定,經批准經營外匯業務的保險經營機構,外匯保險項下外匯收支、其他經常項目外匯收支和經核准的資本項目外匯收支,均可通過外匯經營帳戶辦理。經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准具有外匯資金運用資格的保險經營機構可向所在地外匯局分局申請開立外匯資金運用帳戶。外匯資金運用帳戶附屬於外匯投資業務,該帳戶專款專用。
保險帳戶外匯專款專用
業內人士表示,該項規程使保險公司的外匯財務管理有更明確的方向。這是繼允許保險公司經營外匯保單業務後,又一項重要的程序規範措施。對於保險公司而言,外匯保單業務是一塊很大的市場,而加強此業務的管理不僅是監管部門的責任,也是保險公司自身的迫切要求。
合法外匯保單料將受寵
由於經濟較發達,上海保險市場歷來是中外保險公司覬覦的目標。上海保監辦早前發布的報告顯示,截至今年9月底,上海保險市場保費收入達221.8億元,同比增加44億元,增幅為24.75%。其中財產險42.7億元,同比增加6.9億元,增幅為19.26%。人身險179.1億元,同比增加37.1億元,增幅為26.13%。
不過,隨著保險業的逐步放開,很多國外保險巨頭進入中國市場,「地下保單」也隨之出現,屢禁不絕。不少上海人甚至借赴港澳旅遊購買海外保單。專家相信,新章程出台有利於減少地下保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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