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22] 市建局:福榮街業主應先估價
【本報訊】(記者 霍青松)市區重建局在首次引用《收回土地條例》,控告深水步福榮街兩名地舖業主的案中勝訴,市建局地區發展總監麥偉方昨日在電台節目中解釋,指該兩名業主應找一名專業測量師,先作估價然後索償,相信會得益較大。
麥偉方指出,他們已多次接觸該兩名業主,包括建議經營車胎生意的馮先生聘請專業測量師估價。他解釋說,市建局在計算賠償額時,一般會以店舖的面積來估值;不過,馮曾經表示其生意大部分不在店內經營,市建局也明白補胎多數在行人路甚至街上進行,故對馮來說,此方法估價得出來的金額會較低,因為生意額與舖值無直接關係。因此,馮先生應透過專業人士的估價,索償生意上損失,相信得益會比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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