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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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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3] 房委會擬按住戶收入訂租金

 【本報訊】房委會轄下專責檢討租金政策的小組昨日開會,研究由房屋署提出的4個新的公屋租金調整建議。小組達成共識,同意修訂目前規管公屋租金的法例,並初步傾向支持以住戶家庭入息作為調整租金準則。他們又認為,需要將日後釐定租金的細節寫在法例上,以免日後調整租金的時候,予人錯覺政府有法不依。房委會明年4月會諮詢公眾,再提交立法會,最快05年才可以落實。

明年4月諮詢 05年敲定

 小組成員兼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會後指出,小組普遍接納以住戶家庭收入,剔除家庭人口變化因素,作為量度租金調整的基礎,認為與現時的租金政策有一致性。

 目前,該方案跟現行法例最大的不同是,目前法例明確為租金水平設定上限,新建議相對有較大彈性,而專責小組在會上已經一致同意要修訂法例。王坤又表示,如果根據這個方案調整租金,公屋租金可下調約6%。不過,王坤認為,按照這個計算方案,如果日後出現通脹但住戶入息沒有增加,將會加重住戶的租金負擔。他個人傾向以剔除住屋開支之後的消費物價指數,作為調整租金的依據令租金按通脹及通縮可加可減。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華明表示,對有關公屋租金條例持開放態度,不接受將加租與否的問題全交由房委會決定,他認為立法會應有權「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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