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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0月25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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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0-25] 「催生新憲」源自台獨

台灣《聯合報》昨日社論摘要:

 「全民公投,催生新憲」大遊行明天上路,但有幾個關鍵問題尚無答案。問題一:所謂「催生新憲」,究竟是「改號制憲」,或只是「修憲」而已?問題二:倘若是「修憲」,究竟是循憲政體制修憲,抑或「公投修憲」?

 陳水扁的「催生新憲」是源自「改號制憲」的台獨傳統論述,其「新憲運動」在實際運作上亦是受到台獨勢力的挾制或支持,甚至有「修憲」掩飾「改號制憲」的疑慮。陳水扁最近仍多次重申「四不一沒有」;然則,陳水扁及民進黨就沒有理由又回過頭去主張「改號制憲」。

 台灣就政局穩定言,則居然「少數政府」亦能維持四年;可見,當前憲政亂局的主因,是源自主政者在能力及風格上的缺陷,而不能完全歸咎於體制。再就主政者的社會威望而言,陳水扁當選時的得票率僅百分之三十九點三,施政滿意度則在四成上下。何況,台灣已然是一個分裂的社會,新憲運動所投射的「改號制憲」的陰影,使得主政者在「建國者」與「叛國者」的矛盾評價中游移。

 當前由陳水扁所主導的新憲運動,似乎欲以幾名台獨憲法學者為首,閉門擬定新憲,再交由御點欽定的一個體制外會議背書,即逕付公民投票。也就是說,不啻是由陳水扁口袋裡拿出一部新憲,就要全民公投,完全繞過並擱置了法定的體制內修憲程序。試問:誰有這麼大的權力來開這麼大的憲法玩笑?

 既然陳水扁一再宣誓信守「四不一沒有」,即不應再有「改號公投制憲」的主張。接下來,既不能主張「改號制憲」,則任何修憲工程皆應在憲政體制內進行,而絕不可輕試偷天換日的「無法源體制外公投新憲」。須知,「民主修憲者」與「民粹毀憲者」,只在一線之隔;且「建國者」與「叛國者」亦在一線之隔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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