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0-30] 鄭恩寵「反腐」假面孔被揭穿 放大圖片
周正毅旗下上海靜安區待拆遷的地盤。 (資料圖片)
【本報訊】據《新聞晨報》29日報道:昨天,上海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判決,以為境外非法提供國家秘密罪判處被告人鄭恩寵有期徒刑3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法庭上,鄭恩寵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隨著案情的水落石出,曾經被境外一些媒體和組織別有用心地稱為「動遷維權鬥士」、「反腐敗英雄」、「著名大律師」的鄭恩寵,其真相大白於天下:他曾因違反律師執業紀律被停止執業半年,丟掉律師執業資格後,他違法進行有償公民訴訟代理。一段時間以來,鄭恩寵非法獲取國家秘密並非法為境外組織提供國家秘密,至於他所謂的舉報官員腐敗、調查「周正毅金融詐騙案」等內容,皆子虛烏有、純屬虛構。
舉報材料皆子虛烏有
在人才濟濟的上海,鄭恩寵本是無名之輩,有知曉實情人士表示,鄭恩寵是申城律師界違法亂紀且屢教不改的敗類,他自稱「精通法律」卻知法犯法,自稱「為民請命」卻巧立名目索取費用,自稱「反不正之風」卻自身道德敗壞。大庭廣眾面前,鄭恩寵以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樣招搖撞騙,但暗地裡卻從事著坑、蒙、騙的勾當。對於有境外某些媒體和組織為鄭恩寵編織了「反腐敗英雄」的「光環」,鄭恩寵自己也吹噓是他「捅出了周正毅的金融詐騙案」,並「由此揭露了高層黨政官員的腐敗問題」。但經過記者廣泛深入的採訪,可以負責任地澄清兩個事實:第一,至今為止,有關紀律檢查部門和司法機關從未收到過鄭恩寵對周正毅問題的任何舉報和起訴材料;第二,至今為止,在被審訊過程中,鄭恩寵也從未向辦案人員提出過他曾舉報周正毅問題的事。
圖借周案炒自己名氣
據鄭恩寵自己的交代,他不顧一切地搜集國家秘密、採取火上澆油的方式加以處理並發送給境外組織,其原因有二:其一是想通過不正當手段重新獲得律師執業資格,為個人牟取私利;其二是希望通過境外組織「擴大自己的影響」。
他說:「在知道了周正毅的問題後,我就意識到周正毅的問題也可以炒作的,可以炒大的。周正毅事情炒大以後,我也可以將自己名氣炒大,我的律師證解決就有希望了。」正是出於這個目的,鄭恩寵將自己打扮成揭發周正毅案、反腐敗的「英雄」。他為了借助境外勢力解決自己的律師證,將所打聽到的周正毅問題的材料全部發送給在境外的「中國人權」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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