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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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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1] 「飲一杯」即受聘 平機會「兒戲」

 【本報訊】繼揭發平機會前主席胡紅玉力推余仲賢出任該會行動科總監後,《星島日報》昨日再次披露該會在胡紅玉出任主席時,招聘過程非常「兒戲」,有人與平機會人員外出「飲一杯」,表達想得到職位的意願後,雖然全無有關工作經驗,竟被視為「夠成熟」和「對職位真的有興趣」而成功受聘,但受聘者後來被指工作表現有問題遭辭退。

 《星島日報》昨日頭版報道透露,該報於前天收到一份屬於平機會的內部文件,內容是平機會法律顧問AlexandraPapadopoulos(簡稱A女士)的供詞。供詞透露47歲的F小姐,早前曾在平機會的部門前總監PrisciliaChung(簡稱P女士)安排下,在平機會內擔任義務員工,協助平機會建立及整理法律圖書館。

無相關工作經驗

 供詞稱,其後F小姐與A女士及特別項目經理GeorgeBisas(簡稱G先生)前往尖沙咀麗晶酒店(現已易名)見面及「飲一杯」,其間三人言談甚歡,F小姐主動表達在香港要找一份全職工作非常困難,而她義務協助平機會,因為她了解平機會作為一個新機構,可能需要一名圖書館人員;她更問及在平機會任全職工作的機會。

 當時,擔任招聘面試委員會委員的A女士告知她,平機會將會招聘一名投訴主任,負責調查工作,不過,未知道有關空缺是否已經登報公開招聘,並鼓勵她申請。其後F小姐亦去信平機會應聘,結果獲得接見面試。

朝中有人好做官

 面試當日,除了A女士外,與她相識的P女士及另一名高層職員負責向她提問及遴選。但在該份供詞中卻明確指出:「雖然她沒有相關的工作經驗,但我(A女士)及P女士仍然認為她是相當合適的人選,因為她成熟,而且她看來真的對平機會的工作感到興趣。」最後她獲得聘用。

 但就在F小姐上任未幾,本來與她友好的A女士卻發現她喜歡四處搬弄是非,更喜歡在她口中「套料」,收集她對各人的意見,然後以是非作人情,所以A女士亦開始疏遠她。

 而在該份投訴信中亦指出,不少部門的高層對F小姐亦有意見,指她工作態度散漫及欠佳,而且亦不願意做份內的翻譯文件工作,在她經常四處搬弄是非下,令工作氣氛惡劣。她的直屬上司G先生更曾因為其工作表現而向A女士訴苦。

 A女士曾建議G先生以紀律處分F小姐,但G先生卻不希望「觸怒」她,因為他正等待F小姐完成手頭上的工作。最後,F小姐在被再三投訴下,終於在今年二月二十六日被終止合約。但事件後來卻有進一步變化,成為一宗涉及性騷擾的法律訴訟,F小姐指控G先生向她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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