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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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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01] 沙士調查曠日持久的教訓

鄧兆棠 立法會議員

 十月之初,調查沙士的報告相繼出爐。專家小組與醫管局報告兩者雖然「火喉」不同、濃淡有別,但結論卻是一致,沒有官員需要為事件負責。報告公佈後,公眾大感不悅。政府希望借助報告紓緩民怨的願望不但落空,更令事件愈鬧愈烈,最終要由立法會成立專責委員會接手「追究責任」。當局處理沙士混亂無章還可說「天作孽」,處理調查報告進退失據則是「自作孽」。

錯失一次解說機會

 官方專家小組報告未開展調查之先,已鬧出「楊永強查楊永強」的鬧劇。事後雖然撤換小組主席,但小組「獨立」的聲譽及形象已盪然無存,專家無論多獨立無私、公正不偏,報告的獨立已被質疑。而報告公佈後,最終還是被批評得體無完膚,要求官員下台的聲音更比從前的響、從前的亮。此一役,當局平白錯失一次解說的機會,更斷送了專家們獨立、專業的聲譽,真是「賠了夫人又折兵」。

事事被動 咎由自取

 月中,由夏佳理主持的醫管局報告公佈,不點名批評衛生福利及食物局、衛生署及醫管局高層。當輿論還在爭論報告中「不點名批評」的處理手法、「無人需要負責」的結論時,環食局及衛生署已急不及待出來大呼受屈,說什麼「不公平、不合理、斷章取義」,沒有機會回應、事實沒有檢證云云。結果呢?還不是四面楚歌,批評及指摘不絕於耳。或許,當局真的沒有抗辯的機會,報告或由於時間關係而不能重複查證一些事實,但政府當初為何不成立一個「獨立」(不只本質要獨立,而且形象也要獨立)、「對事又對人」的調查小組?現在事事被動,則反說受到不公平待遇,可說咎由自取。

 立法會在5月30日,曾在內務委員會會上通過一項動議,要求政府在10月或之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真相,追究責任;若政府拒絕成立,立法會將考慮成立專責委員會。若政府在10月前,委任一名法官組成調查委員會,進行獨立調查,然後按結果是其是、非其非,該問責的問責、該下台的下台,這場調查的風波就不會曠日持久,政府威信就不會一挫再挫。

立會是政治角力場

 10月29日,立法會將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追究事件責任。立法會是一個政治的角力場,各方對責任問題或多或少已有了初步的底稿,加上大選在即,調查肯定是「公開」有餘,但「公平、公正」則還待公眾定奪。不過,專責委員會將調查對象鎖定為「決策及管理階層人員」,已難免給人一種先入為主、有針對性的印象。而在這個構架下,我們只能盡力尋找事實的真相,繼而判斷是非、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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