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01] 內地將允開「外幣找換店」 放大圖片
新建成的博鰲亞洲論壇國際會議中心。 (新華社)
【本報訊】據人民網31日報道:記者昨天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隨著人行昨天發佈的《外幣代兌機構管理暫行辦法》從今年11月1日起的實施,中國將出現類似於境外「外幣找換店」的外幣代兌機構,這不僅能夠填補中國在外幣代兌機構方面的空白,也能讓個人輕鬆換匯。
根據該《辦法》規定,外幣代兌機構是指與具有外幣兌換(或結售匯)業務經營資格的境內銀行簽訂協議,經銀行授權辦理外幣兌換業務的境內企業法人機構。外幣代兌機構辦理的外幣兌換業務的品種限於可自由兌換貨幣的現鈔及旅行支票,並限於境內居民和非居民個人用外幣和外幣旅行支票兌換人民幣的單方面兌換業務。
讓個人輕鬆換匯
據了解,目前中國能兌換外幣的主要有中行、工行、中信、招商等金融機構。根據《辦法》,只要具備有境內企業法人資格、有固定的營業場所、不少於2名經授權銀行培訓合格的從事外幣兌換業務的工作人員等條件的機構就可以申請成為外幣兌換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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