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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3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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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3] 穗火車站禁乞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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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火車站歷來是治亂重點。 (資料圖片)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廣州12日電】據《廣州日報》報道,為進一步搞好火車站地區的治安環境,保護市民的利益,廣州火車站地區將禁止閒雜人員在火車站廣場流浪乞討。

 昨日下午,廣州市委政法委召集市法院、檢察院、公安局、民政局、交委主要領導和越秀區委政法委、綜治辦、公安分局主要領導,就廣州火車站地區治安狀況進行實地考察,並就如何進一步搞好該地區治安工作進行研討。

下大決心搞好治安

 在考察了火車站諸多重點治安地段之後,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張桂芳表示:火車站地區是廣州的重點、敏感地區,這裡治安狀況的好壞直接影響廣州的城市形象。廣州各級政府部門要下最大的決心,採取最得力的措施,不論遇到多大困難,付出多大代價,都要將火車站地區的治安治理好。越秀區公安分局副局長趙鐵英在匯報廣州火車站地區治安工作情況時說,取消收容制度之後,公安機關打擊犯罪的措施手段、設施配備以及治安警力均在調整之中,從而導致火車站地區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吸毒人員、懷孕婦女、帶嬰兒隨行倒賣車票等難以處理。

全面使用監測探頭

 對此,火車站要全面恢復使用監測全場的30多個固定探頭,同時將根據省公安廳的要求在8部巡邏警車上配備流動探頭,以方便近距離拍攝取證。此外,有關部門將在火車站地區對流浪乞討的未成年人進行清理,對於6歲以上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廣州民政部門將按照未成年人保護法送兒童福利救助中心撫養,6歲以下的兒童將被送往市兒童福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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