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14] 港交上市委員涉醉駕撞警車
【本報訊】香港交易所上市委員會委員、本港頂級會計師樓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合夥人葉冠榮,昨凌晨駕車在灣仔杜老誌道泊位時,與一部警車發生輕微相撞,導致一名警員受傷。事後,葉即場接受警方提供呼氣樣本測試,驗出體內酒精含量達100微克,超標高達近4倍,於是被邀返署再吹「大機」,體內酒精含量亦有73微克。
現年43歲的葉冠榮,為港交所上板及上市板委員會成員及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資本市場服務組合夥人。葉冠榮目前暫獲准以5千元保釋外出,下月3日再返警署報到。
酒精測試超標四倍
昨凌晨接近2時,一部隸屬灣仔警署巡邏車,載同三名警員,停泊於杜老誌道北行第一線上,當時後座有一名姓沈(27歲)警員正將先前所處理案件的資料登記在記事簿。
此時,一部載著一對男女之平治房車,亦在警車同一線上倒後泊位,結果與警車發生輕微相撞,令後座之警員當場頸及胸部受傷。其他警員立即下車調查,發覺司機滿身酒氣,司機否認曾撞及警車。警員於是為其進行酒精測試,證實超出標準近4倍,即將司機帶返警署再吹「大機」,亦超標近3倍。
據法律界人士表示,法官在處理酒後駕駛案件時,通常是從幾個方面著眼,其中超標數字極為重要,如果事主沒有令法官相信的理由,重則可能有入獄之虞。曾有個案,就因超標數字達96度,被監禁14日。他又指出,通常要入獄超過三個月,才會影響事主的會計師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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