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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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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14] 賴細生認做假單取款行賄

 【本報訊】藝人陳奕迅父親、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涉貪300萬元一案,特赦證人上市公司前主席賴細生續稱,其兄公司面臨被房署釘牌時向陳求助。陳向賴細生表示嫌其兄只給3萬元賄款:「個牌點只值3萬蚊?畀咁少!」言談間提到「6」字。賴遂通知兄長多交6萬。辯方盤問時質疑賴的供詞,一語道出辯方案情、即賴利用假單而從公司取出的錢,「陳裘大一個仙都沒有收」。

三萬元「救牌」嫌少

 01年中,賴細生兄潤生所經營的興業工程,因工程質素獲房委會通知可能會被釘牌,賴氏兄弟就此曾與陳裘大飲下午茶商討對策。事後,陳裘大向賴細生投訴其兄只給他3萬元「太少」。賴細生遂於同年8月2日,即被廉署拘捕前兩日,向陳裘大轉交其兄的信封。賴相信內有6萬元賄款。

 賴細生被辯方代表大律師夏偉志盤問時,承認案發時做假單從公司取款行賄的行為「貪污又不誠實」,更認自己愚蠢。

 賴細生又承認被捕後曾向廉署講大話。亦承認為了自保出庭頂證,然而起初律政司並無承諾完全豁免起訴。「我詳細考慮,對自己所為後悔,不如將自己所做錯事(講出來)同廉署合作,希望得到減刑,刑期唔好咁重。」因賴被捕一事,其任主席的公司耀生行集團有限公司需多次登報向股東交代,亦於今年3月辭去耀生行集團有限公司董事及主席職務。

 辯方承認陳裘大於案發期間,曾多次與賴細生會面,包括多次於酒店餐廳午膳。但否認陳指使賴棄標。賴回應稱為公司數十年信用問題,「若果無人聯絡我」,準備落錯標蝕500萬都照做。

落錯標蝕五百萬照做 

 不過,賴認曾向陳裘大探風,問他棄標結果,看有無轉彎餘地。

 辯方質疑賴細生於區域法院為另一宗審訊作供時,曾謂公司「蝕不起」500萬。當時主審女法官亦問過他,陳裘大有否叫他發信棄標,賴當時答不是。辯方又質疑耀生行棄標後,標價第二低的佳定都會中標。佳定毫無損失,根本無需要賄賂陳裘大或者任何房署職員。案件今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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