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15] 復聘政務主任請廿人
【本報訊】繼幾個紀律部隊後,在公務員隊伍中素有天之嬌子之稱的政務主任最近亦獲得豁免,可以公務員條款聘任最多20位政務主任。有意應徵者可於今日至本月28日提出申請。
應徵者須是持有所需的本港大學學位(或同等學歷),或將於2004年夏季參加學士學位課程畢業試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及在香港至少居住滿七年。
所有申請政務主任一職者,還必須具備綜合招聘考試全部3張試卷(即中文運用、英文運用和能力傾向測試試卷)的有效及格成績。
有意投考者可於今天起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申請表格(CSB606及CSB606A(9/2003)),或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下載。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上的網上申請系統遞交申請。
另外,新一期的綜合招聘考試將於2004年1月10日(星期六)在香港舉行,並於2004年2月7日(星期六)在數個海外城市舉行。有意報考是次考試的人士可於即日起至11月25日前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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