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19] 文匯社評:中央挺港又一重大措施
行政長官董建華昨日宣布,經國務院批准,中國人民銀行同意為香港銀行試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提供清算安排。本港銀行從明年元旦前後開始,可經營個人人民幣業務,包括存款、兌換、匯款、人民幣卡四項業務。這是中央支持香港經濟復甦和發展的又一項重大措施,是香港金融發展的一個里程碑。它與「個人遊」和CEPA緊密配套,相得益彰,有助增強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為各行各業帶來大量商機和創造更多職位,有利促進香港與內地經濟融合。
本港銀行是境外第一個獲准試辦人民幣業務的地區,這有助於加強香港金融中心地位。目前,香港市場上的人民幣估計在五百億至八百億元之間,到二○○五年,料將達到一千五百億到三千億元。人民幣在香港事實上已成為僅次於港幣的第二大交易貨幣。將香港市場上的人民幣納入香港銀行體系,香港銀行界的業務可大幅增加。更重要的是,香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可為在香港開設人民幣離岸中心積累經驗和創造條件。如果香港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將在內地經濟和金融業開放上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並吸引東南亞和東北亞流通的巨額人民幣,令香港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更加鞏固。
香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將為各行各業帶來大量商機。由於開啟了內地與香港之間人民幣資金透過銀行體系流動的新渠道,將加大內地資金流入香港,擴大香港資本市場。挹注香港的人民幣並非投機性的熱錢,而是比較穩定的消費資金和非資本項目的投資資金。隨著港幣和人民幣共同合法在香港流通,香港在港元資產之外,將增加大量人民幣資產。這將扭轉香港經濟體積的萎縮趨勢,有利激活樓市、股市和各類消費市場,刺激投資、增加消費、改善通縮、紓解負資產,進一步振興旅遊業、零售業和相關行業,創造更多職位。
順暢與合法的人民幣流通渠道,還有利促進兩地經濟融合。香港銀行可為香港居民開立自由提存的人民幣存款賬戶,可為存戶把人民幣由香港匯入內地同名銀行賬戶,可為商戶所收取的人民幣現鈔提供兌換港幣服務,而人民幣卡還具有兩地雙向消費功能。這對方便兩地居民互訪,加快兩地金融市場和消費市場的一體化,均提供了極大便利。
香港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還有利逐步實現資本項目下人民幣的自由兌換。人民幣可以港幣為過渡環節,避免一下拉開閘門,對人民幣在走向自由兌換的過程中造成衝擊,為人民幣的國際化贏得時間和經驗。
香港銀行辦理個人人民幣業務,是一個新生事物,很多具體的問題有待解決。這件事關係到業界和兩地居民的切身利益,特區政府和金融當局應加強服務和監管,宜針對市民的種種疑問,盡快發出清晰指引,令兩地市民都能了解如何進行人民幣的存款、兌換、匯款和人民幣卡的使用,避免出現不必要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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