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1-20] 陳裘大:影到收錢無話可說
【本報訊】房屋署總屋宇裝備工程師陳裘大污貪300萬案。控方播出陳接受廉署第3次會面影帶。陳對於廉署監錄到他數銀紙,他說:「既然你影到,事實啦。我都無話可說,我畀你影到我收到錢翵ヾv陳承認收下供應商及承建商金錢,但強調「是對方offer」,自己「既來之則安之」,「畀錢就收」照袋如儀。表示從未想過,亦未試過於公事上協助他們。
廉署欲邀陳奕迅助查
庭上首次披露,廉署2年前拘捕陳裘大同時,有意找其子歌手陳奕迅調查,陳裘大多名「女友」當日亦被捕,其中一女被通宵扣查。
陳裘大前年8月4日被廉署拘捕後,先後作出兩份會面記錄。他於廉署羈留室度過一夜後,翌晨要求廉署准他聯絡媳婦及律師。其後,他向總調查主任楊恩德要求進行第3次錄影會面。他於會面中表明放棄找律師,稱「對事件無幫助」:「既然你影到(陳在辦公室數銀紙),事實啦。我都無話好說。」
會面中陳裘大承認收過發電機供應商黃志良、冼祐榮、興業工程負責人賴潤生等人金錢。但陳多次強調「對方offer就收」。他被問及對方提供金錢的企圖:「無界定。我相信是他們將來地盤出問題時,希望我會協助。幸好無(乜)問題。」
陳裘大又認因貪念、收取賴潤生3萬元,但謂對方畀錢不會影響興業就工程質素的進度報告結果。因當時報告已上呈房署。對於廉署錄得他向黃志良說「ICAC好犀利」,又話恐怕有人玩洁u爆煲」,陳裘大稱知悉有多名供應商欲講好數聯合「圍標」抬高價格,想給他錢作「掩口費」。
曾給長子兩萬元
陳承認曾將收到的2萬元利益,過戶給長子澤迅。又指自己身上經常袋幾萬元現金「送畀朋友」,但就不肯透露對方身份。陳於會面後獲准保釋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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