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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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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7] 大學219研究項目半途而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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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部分研究項目半途而廢,顯示監管不力。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邱萍菲)大學削資事件受到社會關注,香港撥予高等教育的撥款是否足夠成為焦點。不過,審計署報告昨日批評,大學教育資助委員會轄下的研究資助管理局監管大學申領研究補助不力:由95/96年度起,該局共批出4,671個研究項目的研究補助,但有219個未完成便已經中止;其中54個中止項目直接成本便高達920萬,報告批評此舉嚴重浪費公共資源。

 另外,報告又批評,教資會以學生單位成本作為釐定各間大學撥款額的依據「不合時宜」,有必要進行檢討。

 報告指出:在00至03三個財政年度獲研資局核准卻又中止的研究項目共57個,其中54個中止項目的直接成本達920萬,但這些項目中止的主要原因是有關的首席研究員已經離開院校。

459項目延期完成

 同時,院校也經常延長項目完成時限。根據規定,研資局授權可延長項目累積時限不得超過12個月;但由99-00年度至02-03年度,各院校多次獲批準延長時限:在651個核准項目中,有多達459個獲得延長時限;審計署認為研資局應加強有關監管。 

 審計署又審查了個別大專院校就自資活動採取的間接費用回收率,發現有兩所院校的回收率低於15%;雖然教資會《程序便覽》清楚訂明學生宿舍須以自資方式運作,但幾乎所有院校均未就學生宿舍收取任何間接成本。審計署認為,教資會應重新考慮是否豁免學生宿舍收回間接費用。

重新檢討預留撥款

 同時,在02-03年度,各院校就自資活動使用其名下校舍獲退還的地租和差餉,款額達2,330萬;但教資會並未就這些自資活動合資格獲退還地租及差餉與否,制訂明確指引,審計署認為,教資會需循此方面做研究。

 另外,審計署又發現,由於教資會預留了5%的大學撥款,有需要重新檢討分配經常補助金的比重,即75%用於教學,25%用於研究和專業活動,修訂分配方法。報告稱,周年預算中的管制人員報告只顯示每年經常補助金的一整筆金額,而沒有細列教學與研究的撥款數額,這方面有需要提供更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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