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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29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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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1-29] 陳裘大自辯「有鋪數錢癮」

 【本報訊】歌星陳奕迅父親陳裘大涉貪300萬元案。控方完成舉證,陳裘大昨天出庭自辯,承認收下兩筆共29萬元現金,但辯稱兩次都是朋友送來答謝他多年的協助,與貪污無關。陳又辯稱廉政公署拍到他多次在辦公室「數銀紙」的片段,只因自己「有鋪數錢癮」。

認收29萬元賄款否認貪污 

 面對16項貪污指控的陳裘大,昨天獲主審法官彭鍵基指示陪審團裁定一項公職人員行為不當及一項公務員接受利益罪名不成立,令控罪減至14項。陳裘大承認有收下黃志良及郭樹華的9萬元及20萬元,卻否認當中涉及貪污。

 陳稱自己在2000年9月向政府申請退休,黃志良是他好朋友、又是20多年前在生產力促進中心教書認識的學生。就在前年初,黃約他飲茶,說為答謝他多年在工作上給予意見,又指導其子成為工程師,所以想乘他退休給他送禮,因為不知其喜好,就塞他一個信封。陳說在返回辦公室打開一看,方知內有9萬元。

打開20萬元禮包「好震驚」

 陳供稱01年6月5日,約黃志良到富麗華酒店會面,說不能受此厚禮,要退還,但黃說若退回就翻面。陳於是將2萬轉入長子澤迅戶口,其餘5萬還給女友,餘2萬放在辦公室內。至於收下退休商人郭樹華20萬元一事。陳說因協助郭子覓得土木工程師一職,01年7月底對方約他飲茶,說要送禮。他雖推說不用,但郭在載他返房署途中仍送他一包禮物,他打開知悉有20萬元後「好震驚」,覺得「畀咁多錢我?」遂決定在數天後,即8月4日星期六,與郭返內地旅行時還給對方。但當日早上已在弟弟裘強上水家中被廉署拘捕。

 陳供稱,此20萬元現金一直藏在跑馬地友誼大廈,與媳婦孫兒同住的睡房床頭櫃下一個隱蔽處,本擬在8月4日還給郭,因為被捕不能接觸涉案人士而無法交還。廉署雖曾到友誼大廈搜查,但沒發現。案件周一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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