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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3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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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03] 496名欠薪僱主被檢控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勞工處今年首10個月成功檢控496名拖欠薪金的僱主,較去年同期的156宗,增加兩倍,其中以飲食業及建造業最嚴重。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表示:當局的檢控成功率為80%,違例僱主最高的罰款額為5萬元;當局會繼續加強巡查及採取嚴勵的打擊的措施,減少欠薪的情況。

飲食業佔整體四成

 張建宗指出,在欠薪的個案中,以飲食業最嚴重,達4成;其次為建造業,佔約1成8;針對這情況,當局已加強巡查飲食及建造業,一旦發現證據確鑿,當局會進行檢控工作。他又指,最近一名公司的董事,因為同意或縱容其公司拖欠員工薪金而被勞工處檢控,董事及有限公司均被定罪,各被判罰款1萬元;成為有限公司董事因其管轄的公司違例欠薪,須負上個人刑事責任而被定罪的首宗個案。

工會倡加重刑罰阻嚇

 出席同一場合的中西飲食業職工會主席陳偉麟說,工會每年都會收到50宗欠薪投訴,一般拖欠時間長達2個月。他承認近期較少酒樓結業,加上勞工處的大力打擊,使欠薪的情況有所改善;但目前仍有1成人被拖欠薪金,主要是事主不敢站出來指證僱主。

 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說,業內欠薪的情況仍然嚴重,相信與建造業多層分判制度有關。他建議,政府應該加強巡查以及刑罰,檢控違例僱主,並禁止他們申請新的商業登記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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