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06] 文匯社評:香港與中央理應良性互動
四位內地法律專家有關中央高度關注香港「政制檢討」的闡述,在香港社會引起廣泛的關注和討論。人們在了解中央政府在香港「政制檢討」中角色的同時,對於香港特區與中央在「政制檢討」問題上應否互相理解、多作溝通存有不同甚至對立的看法。我們認為,香港的「政制檢討」要正常健康發展,達致各方都能接受的結果,就不應該是一個對抗的過程,而應該是一個良性互動的過程,不僅香港不同階層應該良性互動、利益平衡,香港與中央之間也需要互相理解、多作溝通、尋求共識。
在基本法的框架內,香港社會和中央政府在香港的「政制檢討」中,都有自己的角色和責任:一方面,基本法對香港二零零七年後的政治體制作出了開放性規定,「如需修改」,香港社會需要通過討論形成廣泛共識;另一方面,二零零七年以後行政長官或立法會的產生辦法「如需修改」,須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或備案。香港與中央在「政制檢討」問題上,如何履行自己的責任,處理相互關係,面臨兩種選擇:一種是香港自行其是,自搞方案,不理中央能否接受,到時攤牌,即使一拍兩散也在所不惜;另一種是相互理解,多作溝通,盡力達致雙方都能接受的結果。
著眼於香港的整體利益和「一國兩制」事業的大局,相信理性的人們都會認同,在「政制檢討」問題上,積極與中央保持良性互動,是真正解決問題的建設性態度。中央可以派人來港聽取各種不同聲音,香港的團體和人士也可以主動向北京反映不同意見。事先多溝通,有利於「政制檢討」健康進行,最終達成的結果也就能夠為各方接受。這樣做,於香港的穩定繁榮有利,於「一國兩制」的大局有利。所有希望香港政制健康發展的團體和人士,都應該朝這個方向去推動「政制檢討」。自行其是走極端,只會帶來破壞性的結局。
互相理解、良性互動,也是「一國兩制」的應有之意。從「一國兩制」偉大構想的提出到各方面廣泛接受,從基本法的起草到「一國兩制」的具體落實,從兩地遵守「兩制」界限到全面加強經濟合作,包括個人遊的啟動、CEPA的落實,等等,哪一項少得了互相理解、良性互動?香港的「政制檢討」當然也不能例外。否則,「政制檢討」就不可能有好結果。
不能不看到的是,的確有少數人在「政制檢討」問題上,對中央採取排斥抗拒的態度。其中,有些人是因為思維方式陳舊,港英統治時期遺留的與祖國「隔離」的心態仍然作怪,只要遇到涉及香港與中央關係的問題,就本能地要求「保持距離」。這類人要增加對內地的了解,需要一個磨合期。但也有極少數人,根本就企圖摒棄基本法搞所謂「民主」,將香港同祖國隔離,他們故意藉「政制檢討」挑起港人同中央的對抗,不願意看到香港社會與中央有甚麼良性互動。他們的所為,具有極大的破壞性。所有希望「政制檢討」健康發展的人,都應該對此保持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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