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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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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5] 廉署研改物測程序防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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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呂妙群

 【本報訊】(記者 冼文達)廉署在最近3年共收到700多宗和建築業有關的貪污投訴,當中只有15宗和物料測試有關,比例不算高。不過,為進一步堵塞業界的貪污機會,廉政公署希望,日後將承建商聘請物料測試化驗所的慣例,改由「發展商或負責物業發展部門」直接聘用,減少利益衝突。

 廉政公署防貪處助理處長歐陽呂妙群表示,上述有關物料測試的貪污案中有9宗已完成起訴程序,12人被法庭定罪。她指出,建築物料測試貪污手法之中,最常見的為:操控選取測試物料樣本;調換測試樣本;偽造測試結果以及虛報或漏報實地測試結果。

制定規則指引 加強防貪

 現時部分建築業物料,如水泥、鋼筋等,要透過政府認可的實驗所證明符合規格,地盤才可繼續施工,但一般由承建商自行聘請化驗所的做法會被人質疑有利益衝突。歐陽呂妙群表示,希望日後會將聘請的責任交由發展商或負責物業發展部門,而現時政府部門之中,房署亦已進行有關直接聘用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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