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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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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6] 婚訟簡化 月杪實施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有鑑於過往在辦理離婚事件時,往往因各種因素,過程被拖得過長,為減少不必要的訟費和延誤,以及減輕雙方所受到的情緒困擾,婚姻訴訟附屬濟助程序改革試驗計劃督導委員會昨日提出一套簡化有關訴訟程序,由目前7個步驟縮減至3個,試驗為期2年。

簡化程序慳錢省時

 委員會主席夏正民在記者會上指出,現行的程序令夫婦雙方的對抗意味太重,不能促進一種和解文化,亦太容易受到蓄意阻撓人士作出策略行為影響,加上所須費用相當昂貴,程序複雜,故委員會提出一套新程序,每個程序均由法院審理,有關安排可以縮短辦理時間,及確保雙方在每一個程序時,都清楚知道累積訟費金額。

 夏正民表示,由於每個個案性質不同,較難一概而論,實際可以縮短多少手續時間與金額,但可以肯定新試驗計劃會較為簡化,計劃在本月29日開始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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