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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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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6] 法定機構高層被轟薪高

 【本報訊】(記者 陸智豪)立法會昨日討論金管局等10個法定機構高層管理人員薪酬檢討的最新進展。會上多位議員均批評政府較早前委託顧問公司進行的報告沒有約束力,法定機構不一定要跟從;另外,亦有議員質疑法定機構與私營機構無論在運作以至業務性質均有所不同,為何其高層職位的薪金要與私營機構掛鉤。

 張文光批評,顧問報告只為有關機構的高層薪金引入浮薪制,但結果高層人員仍舊支取高薪,他質疑浮薪制是「左袋塞落右袋」,例如金管局總裁任志剛的800多萬年薪便比報告建議的多出約100萬。出席會議的行政署署長黃灝玄解釋,其實浮動薪金對比固定薪金有一個「換算系數」,例如系數是1.5的話,即表示每1.5元浮動薪金轉換作1元浮動薪金。

 另外,黃灝玄又表示,在檢討有關法定機構高層的薪金時,亦會考慮其工作表現以及市場有否供應類似人才等因素;李卓人則反對將法定機構高層的薪酬與私人市場掛鉤。他指出,這些公營部門並非以賺錢為目標,加上出任公職會受到社會尊重,與私營機構的相當不同。

旅發局不宜與運通比較

 李卓人援引顧問報告指出,外國類似公職也非與私營機構掛鉤,例如美國聯儲局主席格林斯潘的年薪只有14萬美元,而英國金管局主席亦只有29萬英鎊年薪。

 李氏又指報告雖然以市場為比較基礎,但旅發局的高層薪酬水平,與美國運通及惠普等業務性質不同的機構比較並不適合。

 對此黃灝玄表示,報告並非以上述機構的高層人員與旅發局比較,而是以它們負責宣傳推廣的人員作比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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