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6] 打邊爐須防爐具「搶火」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踏入冬季,又是打邊爐的好季節,消委會提醒市民應注意爐具的安全,購買卡式石油氣爐時,應購買附有熄火保險裝置的「GU標誌」爐具,以確保安。同時,在使用酒精爐時,不要中途添加燃料,以及在爐底墊上報紙雜誌,避免出現「搶火」的危險。
消委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吳馬太在記者會上表示:天氣逐漸轉涼,又是食火鍋的好季節,但市民在盡興之餘切勿忽視爐火安全,使用爐具時必須跟足安全指示,不要只求方便。
他續說,月初3名女童軍領袖在燃點酒精爐具時,突然出現「搶火」情況,3人不幸被燒傷,所以,消委會再次提醒市民在使用爐具時必須用得其法,如不要在中途添加燃料,必須確定酒精燃盡、爐具熄滅和爐具已冷卻,才可在空氣流通的地方添加燃料至8成滿,以免酒精濺出,以及採取預防措施,否則可能導致火警、燒傷意外。
吳馬太稱,市民在購買卡式石油氣爐具時,應購買附有「GU標誌」,即已獲機電工程署安全監督批准的氣體用具,爐具亦應備有熄火保險裝置。最後,市民也要確定食物完全煮熟後才可進食,避免食物中毒或其他疾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