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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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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6] 學者:應向公眾多作解釋

 【本報訊】嶺南大學公共管治研究部主任李彭廣認為,律政司決定不起訴梁錦松,與市民大眾的期望可能有距離,因為市民未必能夠以法律技術層面去分析,反而未必會明白為何梁錦松有不當,仍然不被起訴,當局應向公眾作更多解釋和交代。

 律政司在處理梁錦松事件上,尋求了兩名大律師的獨立意見,城市大學公共及社會行政系教授張炳良認為,律師數目太少,擔心未能說服公眾。他說:「要使社會比較可以認同這個決定,當然多幾個法律意見較好,減少社會上有太多不必要的揣測,而兩個(大律師)的數目似乎是少了一點。」

 中大政治與行政系助理教授黃偉豪認為,律政司的決定,進一步打擊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他說:「(梁錦松)與特區政府關係好,又或者政府高層偏幫他,這可以超越香港的司法制度,若市民有此印象時,對於整個香港特區政府管治威信會打了很大的折扣。」他聲稱,事件已影響了司法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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