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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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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6] 政黨多指處理恰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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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錦松在立法會受到傳媒的圍堵採訪。 (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 葉詠儀)對於律政司徵詢過2名獨立法律界人士的獨立法律意見後,決定不起訴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多個政黨都認為處理手法恰當,不起訴的論據亦令人信服,相信事件應該可以告一段落;不過,民主黨則表示,不能接受律政司不起訴前財政司長梁錦松的決定。

 民建聯副主席葉國謙表示,認同是次律政司處理「梁錦松買車事件」的手法,並希望能夠繼續維持這個優良傳統。不過,他認為,由於事件引起公眾極之關心,為釋市民疑慮,希望律政司司長進一步向公眾解釋,他們所持的表面證供,是否真的未夠成功起訴。他說,民建聯暫難以評論是否接受律政司決定,需要先作詳細研究。

 自由黨主席田北俊指出,今次律政司處理程序恰當,相信會令公眾易於信服,而提出不檢控的理據亦令人接受,因此,律政司在聽取獨立意見後不作出檢控的決定是適當的。

 新論壇副召集人黃英豪稱,基於基本法規定,律政司主管刑事檢控,不受任何干涉,社會應該尊重其決定,而政府委託的2位私人執業大律師的意見,亦具獨立性,值得尊重。但這個案件性質特殊,甚至關乎公眾對律政司以至特區政府維護法治的信心,律政司該回應社會大眾的要求,公開政府掌握的有關資料和證據,以釋公眾疑惑。

 港進聯主席劉漢銓亦認為,律政司今次的做法,十分公開,連拒絕接受聘請的法律界人士的名字及原因,都清楚向公眾交代;而提供法律意見的兩位資深法律界人士,都是這方面的刑事案專家,他們提供的法律意見,以及律政司的決定,都是可以接受的,相信事情應該告一段落。

 不過,民主黨就表示,不能接受律政司不起訴前財政司長梁錦松的決定。主席楊森要求梁愛詩澄清是否選擇性採納意見;既然表面證據成立,不提起訴的理據不能令人信服。楊森又說,資深大律師提出,梁錦松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買車,相信是為了避免尷尬,這點也不成為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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