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18] 珠海重判日「嫖娼」案搞手 放大圖片
上周五,珠海市就該案進行閉門審訊。(路透社)
【本報珠三角新聞中心記者丁紅潔、楊霞珠海17日電】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對珠海「9.16」組織賣淫案進行公開審判。14名被告當中只有房銀環對判決結果表示接受(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3年),其餘13人均表示將會上訴。(見附表)
此外,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日前已對在「9.16案」中涉嫌組織賣淫罪的廣邊功等3名日本人發出通緝令。
日人主動提「三陪」要求
經審理查明,今年8月間,廣邊功(日本籍,另案處理)致電劉雪晶,稱日本幸輝株式會社(以下簡稱會社)將有300人左右於9月中旬在珠海搞表彰活動,要求劉幫助安排。8月27日,該會社的廣邊功、高橋俊至(日本籍,另案處理)、福永孝治(日本籍,另案處理)來到珠海,3人入住珠海市國際會議中心大酒店商談(以下簡稱「國會」大酒店)。在商談過程中,廣邊功要求劉雪晶為來珠海的該會社成員尋找500名至600名「三陪小姐」。
據查,在與會社3名日本人見面後的當晚,劉雪晶向其上司葉翔提及此事,葉見有利可圖,便勸劉答應廣邊功的要求。同時,被告人葉翔找到「國會」大酒店金色年華歌舞廳的「媽咪」明紅傳(即明珠)商量,要求明紅傳尋找能提供嫖宿的「三陪小姐」。葉提出從每名賣淫婦女的所得中抽取100元作為明紅傳的報酬,明紅傳表示同意。
前後共付約30萬元「嫖費」
據查,9月16日下午6時許,會社一行285人(均為男性)入境後,即到珠海粵海酒店舉行表彰會。
經珠海市公安和檢察機關依法查明,當晚9時左右,日本人舉行的表彰儀式結束後,自助晚宴開始,300多名「三陪小姐」也進場供挑選。
日本會社的主持人在會上說明:嫖娼一次800元人民幣,嫖宿一夜1,200元人民幣,賣淫小姐進客房時要與該會社嫖娼的成員分開走。據查,9月17日,劉雪晶在「國會」大酒店向高橋俊至收取了嫖資約人民幣20餘萬元;後又以「坐台費」為名,由劉雪晶向高橋俊至收取贓款人民幣9萬餘元。葉翔從中抽取了人民幣6萬元,並將其中3萬元分給了劉雪晶,自己分得人民幣3萬元。其餘的嫖資交給明紅傳、張軍英帶走。
懲處相關部門15責任人
據悉,公安機關經過認真深入的調查,掌握了廣邊功、高橋俊至、福永孝治3名日本人涉嫌組織賣淫罪的確鑿證據。檢察機關已經對上述3人作出批准逮捕的決定,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於11月26日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對上述3人發出紅色通緝令,外交部日前已經向日方提出交涉,要求日方配合中國公安機關的緝捕工作,以便將上述3人繩之以法。
另據悉,經有關紀檢監察部門調查,未發現珠海市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參與該案。按照責任追究的要求,珠海市紀檢監察部門對市公安局、旅遊局等有關部門的15名責任人給予了黨紀和政紀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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