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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18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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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18] 對日人發通緝令具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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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被告罪名及刑期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鍾雪冰17日電】針對備受關注的日本人珠海「嫖娼案」一審結果,此間權威法律專家盧建平接受本報專訪時指出,對3名日本人發出紅色通緝令,法理充分,在國際上站得住腳。

 人民大學刑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盧建平教授分析指出,在風化觀念較淡的國家可能會認為對被告處以「無期」刑罰過重。但中國《刑法》第358條規定,組織他人賣淫或者強迫他人賣淫的,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他說,此案的定罪沒有問題,量刑也是適當的。

 盧建平指出,中國刑法規定,外國人在中國領土實施犯罪行為;外國人在國外實施有損中國及中國公民利益的犯罪行為,中國司法機關都有權依法予以追究、查處。

 國際上劃定管轄權的標準顯示,屬地管轄是第一位,屬人管轄是第二位,當二者衝突時優先考慮屬地管轄。因此,如果3名嫌疑人在日本被捕,中國則需通過雙邊引渡條約,將嫌疑人轉入境內審判。

部分網友質疑量刑過重

 【本報北京新聞中心記者郗勵17日電】內地的網友對今天的判決也十分關注,他們紛紛就此發表評論。網友們紛紛以「大快人心」、「振奮」等來表達心情。但網友們也發出兩點質疑,一是三名涉案的日本人能否抓捕歸案,日方會否配合?二是對於兩名涉案中國人被判無期,這一刑罰是否太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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