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0] 病毒科急發新指引防沙士
【本報訊】(記者 羅瑩芝)台灣沙士個案出現後,香港僅有的2個3級實驗室安全問題再受關注。衛生署病理科主管昨日表示,知悉台灣個案是由於實驗室人員在處理病毒的某個程序上出錯,已即時檢討政府實驗室可能發生同樣錯誤的機會;而且部門指引更規定實驗室人員若有發燒,須立即通知上司,並請假留在家中。
嚴格檢視實驗程序守則
位於深水步南昌街的公共衛生檢測中心,昨日鮮有地為傳媒舉行簡布會。衛生署病理科主任顧問醫生林薇玲回應提問時表示,自台灣證實有人在實驗室感染沙士後,負責培養病毒的政府病毒科即時檢視轄下的3級實驗室程序守則。「我們得知台灣個案後,已檢討病毒培養程序守則,看看有沒有漏洞;又再次確定實驗室人員已接受有關方面的培訓,重申人員必須百分百遵照守則工作。」她指檢討後認為政府實驗室不論是人員培訓以至儀器設備,均符合世界衛生組織的標準,故此沒有再加強防感染措施的必要。
規定化驗員發燒須上報
另外,林薇玲稱,衛生署現時只有3名高級醫務化驗師,可以進行沙士病毒培養的項目;而部門發出的員工指引訂明,化驗人員若有發燒,必須通知上司和請假,並留守家中;發燒症狀持續到第2天便要求診。
她謂指引並沒嚴格要求員工必須實行家居隔離,但相信有關人員亦會對自己的身體狀況加倍留意。
林薇玲補充,在眾多種病毒測試服務當中,最常用是聚合霉鏈反應(PCR)測試,惟只有病毒培養必須在3級實驗室進行。她謂自沙士爆發至今,政府實驗室共進行了超過3萬個有關測試;沒有1個實驗室人員感染沙士或其他病毒。
病毒組高級醫生羅懿之透露,在沙士爆發時期,政府實驗室平均1星期進行1至2次沙士病毒培養;現在則大概2至3星期才進行1次。她解釋除為診斷病人之外,病理研究和製作血清測試化驗試劑亦需用到病毒培養這一環節;而越多病人樣本需要進行沙士抗體測試,病毒培養的進行次數便越頻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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