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21] 穗大毒梟趙國馬伏法
【本報訊】據新華社20日消息: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19日作出二審宣判,判處大毒梟趙國馬死刑,並立即執行。
據介紹,今年40歲的趙國馬曾是坐鎮廣州的一名大毒梟。99年末,廣州鐵路運輸中級法院審判了一起特大販毒團伙案。廣州鐵路警方在偵破此案時起獲毒品海洛因、冰毒、咖啡因、大麻等共計192公斤、查獲毒資832萬多元,搗毀犯罪窩點20處,並繳獲手槍兩支,子彈15發、用於販毒的汽車5輛及毒品加工工具一大批。經調查,該團伙組織嚴密,成員大多有犯罪前科,毒品交易以百公斤計。
01年9月,以為風聲已過的趙國馬在外潛逃3年後返回內地,但在珠海拱北海關入境時被逮捕。至此,這起震驚全國的特大販毒案件涉案罪犯全部落網。01年,趙國馬一審被叛死刑。本月19日,趙國馬二審被判死刑,並於宣判會後押赴刑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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