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31] 警員禁錮前女友迫復合 放大圖片
報稱被前度男友禁錮的女事主。
【本報訊】西貢井頭村昨晨揭發非法禁錮案,一名現役警員,將剛從澳洲留學返港的前女友,誘騙至他租下的村屋後,以鐵線及鐵鏈綑綁禁錮;事主待對方離開後,高聲呼救,驚動警方到場將折返的疑犯拘捕。有人被捕後供稱,因要求復合被拒,圖以此相迫,警方不排除另有別情。
涉案被捕警員姓鄭(26歲),據悉駐守新界區的軍裝巡邏隊。現場為西貢井頭村7號一間3層高村屋,肇事單位位於地下,面積約400呎左右,間有2房1廳。據悉,約1個月前,鄭以2800元租入,而其租入後,並無添置任何傢俬,除單位本身的一個衣櫃外,可謂一無所有,因此,警方不排除有人一早租用該單位另有所圖,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第二隊正對案件進行深入調查。
分手兩年 相約茶敘
遭禁錮的女事主姓范(25歲),為澳洲留學生,最近才學成回港。案中范女因手部被綑綁造成瘀傷,事後需要送院治理。警方表示,2人在2年前相識,並相戀一段時間,惟最終分手收場。而范女則赴澳洲一間大學求學,至最近才返港。前日,范女往馬鞍山探訪親戚,其間,與鄭相約在區內茶敘,至深夜11時許,鄭表示有一些物件要還給范女,於是雙雙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西貢村屋。
驚聞呼救 村民報警
當2人入屋後,鄭曾向范女要求復合,但遭到拒絕,不料有人即惱羞成怒,先將范制服,繼而用鐵線綑綁其手腳,再以玻璃反光紙將范女蒙面推入其中一間房內以鐵鏈將她纏起。
時至昨日早上10時許,鄭取走范女身上載有數百元現金的錢包及一部手機離去,約50分鐘後,范女自行掙脫鐵鏈,並跳到另一間靠近後巷的房間,從窗口向外大聲求救,村民驚聞叫聲報警。未幾警員與消防員到場,首先將房間的窗門拆去,再將女事主救出送院治理,經初步檢驗後,證實她並無遭到性侵犯。約一小時後,疑犯從外返回,當時他仍未知道「東窗」事發,結果當場被「恭候」的警員以涉嫌非法禁錮及行劫罪拘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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