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12-31] 立會新樓八地點七不宜
【本報訊】(記者 明言)立法會議員為新大樓事宜,與行政機關鬧得不甚愉快,更要求行政署提交其他選址方案的資料。
根據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文件提交的文件顯示,在當局曾考慮過的8個選擇中,除添馬艦用地較適合外,其餘不是被列為法定古蹟,就是面積較立法會大樓小,其中一幅用地甚至需要進行填海後才能使用,故議員的選擇實在不多。
何以其餘7個選擇都不能取代添馬艦?首先,第一個選擇是擴建立法會大樓。但是,大樓本屬法定古蹟,無法進行結構上改動。第二個選擇:遮打花園部分休憩用地,須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正式提出申請,手續多多。第三,美利道多層停車場大廈,如將之改為立法會新大樓所在,將會失去520個公眾車位,故該建築物要到2007年才可供重新發展。
僅添馬艦用地最靚正
另外,天星碼頭前的公眾停車場、大會堂停車場,亦會失去547個車位。至於大會堂高座用地,古物古蹟辦事處已向當局建議保留原貌。而中環街市大廈,該處四周是狹窄的街道,和高層辦公室,也不是一個理想的地點。
其他如國際金融中心二期北面用地,目前的規劃意向是在商業用地的地面,重置一個公共運輸交匯處,要更改土地用途,須根據《城市規劃條例》正式提出申請。中信大廈北面,則需進行填海工程,才有土地可用。因此,只有添馬艦用地,由於當局已經把該地發展為香港的主要公民及社區設施地帶,各方面都很適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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