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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6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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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06] 110萬積金戶口遭「荒廢」

 【本報訊】(記者 施立偉)工聯會提醒經常轉工的打工仔應注意,是否已要求將強積金的供款戶口,隨著新工作轉到新戶口,避免原有的戶口因長期不再供款,戶口內金額會因被扣除行政費用而消耗殆盡。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昨日舉行記者會,回顧強積金實施3年來對打工仔的影響。工聯權益委員會副主任梁富華指出:根據積金局的資料顯示,現時約有110萬個保存戶口,涉及的金額超過億元,即打工仔轉工之後沒有將戶口一同移轉,戶口只是暫時停止供款,但信託基金仍會繼續收取這些戶口的行政費用,若保存戶口長期不處理,最後可能會因扣除行政費用而消耗殆盡,令僱員的權益得不到合理的保障。

對沖機制違立法原意

 工聯會又建議取消現行的「對沖機制」。他解釋,根據強積金條例規定,僱主有權在遣散費或長服金內扣除強積金中僱主的供款部分。如僱主為僱員供款超過6年以上,一旦僱主解僱或遣散員工時,可以將強積金對沖遣散費或長服金,無須再額外支付費用,這使僱員獲得的補償將會減少。

 梁富華又稱,強積金原意是保障僱員的退休生活,如果將它與遣散費或長服金對沖,將違背立法的原意,以及損害僱員的權益,工聯會要求積金局能取消這個對沖機制。

 梁富華又說,現時強積金條例中的工資定義與《僱傭條例》中的定義不同,引致部分不良僱主走法律罅,將僱員的大部分工資以房屋津貼的名義代替,逃避支付強積金,這情況在保安及護衛行業十分明顯,工會收到兩間護衛公司員工的投訴,指他們工資5500元中,基本底薪只得2千元,其他3500元則屬於房屋津貼,於是僱主只按基本底薪來供款,從而減少供款方面支出,這兩間公司涉及員工約有近千人。工聯會要求積金局盡快修訂有關法例,保障僱員的權益。

合併保存戶口免損失

 工聯會權益委員會主任李永生也指出:過去數年,本港經濟不景,有僱主強迫僱員轉為自僱人士,逃避支付強積金的供款,這情況在專線小巴最常見,工會呼籲工友應積極作出舉報,以保障自己將來的退休生活。積金局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他們一直有透過不同的宣傳途徑及教育,讓僱員明白合併保存戶口的重要性,以及鼓勵僱員合併保存戶口,方便管理。同時,他們較早前也推出查詢服務,讓僱員查詢個人保存戶口的數目。

 發言人又說,他們不時會檢討強積金制度,確保制度可以保障僱員的權益,由於強積金涉及勞資雙方的權益問題,在作出任何修改前,都應由勞資雙方進行仔細的磋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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