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6] 建造工人房會追討欠薪 放大圖片
工人大聲疾呼,追討欠薪。 (伍秋雙 攝)
【本報訊】(記者 伍秋雙)被承判商拖欠500多萬薪金的秀茂坪拆樓工程的100多名工人,昨日聯同立法會議員陳婉嫻及建造業總工會代表到房委會抗議,要求署方運用酌情權發放欠薪,並終止總判公司的合約。經過約6個小時的談判,房委會終於答應先行將200萬元保證金及工程尾數平均發放予工人,協助他們渡過年關。
據工人稱,僱主共拖欠他們560萬元薪金,工人的要求很簡單,只是拿回應得的血汗錢。結果,在陳婉嫻及建造業總工會理事長蔡鎮華施壓下,房署答應將工程費尾數及總承判商保證金合共200萬元先行墊支予工人,本月13日在「二判」對數後,便由勞工處簽發支票。另外,工會又要求房署再拿出200萬元以補足工人欠薪,房署表示2天後再答覆。
陳婉嫻:房署責無旁貸
陳婉嫻在談判會上不斷質疑:房署為何明知工人被欠薪,仍發放工程費予有關的恆達?是次事件的發生,房署實在是責無旁貸。被遭拖欠工程費的董氏棚業(二判)亦質疑房署為何讓非有關的公司承判政府工程。
房署代表則解釋,政府審批工程的標準是承判公司的財政狀況及過往工程表現,不會考慮商業私人間的糾紛。出席談判的恆達職員亦強調自己公司財政健全,不給董氏棚業工程費是因為工程不符要求。此言一出,即遭董氏棚業反駁,認為這情況就像上酒樓吃飽飲醉後,以味道差、服務差為理由不給錢一樣。
是次事件涉及秀茂坪11及12期拆樓工程、100多名工人。該工程由恆達工程公司承辦,再分判予董氏棚業,工人的僱主則為後者。據工人稱,去年5月至12月,陸續被欠薪,總數已達56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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