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09] 一脈相承的「還政於民」
王 思
歷史的對照
2003年使人想起1993年。1993年,中英兩國就最後一屆立法局和區域組織選舉安排經過7個月共17輪談判終告破裂;英方拆毀香港立法機關過渡的「直通車」安排,加快「還政於民」部署。2003年,先是發生反對《基本法》第23條立法、抗議特區政府施政的大遊行,繼則「民主派」在特區第二屆區議會選舉中大勝;拒中抗共勢力重新鼓吹「還政於民」。
企圖重溫港英舊夢
2003年的「還政於民」同1993年的「還政於民」二者一脈相承。了解西方民主政治歷史和理論的人士都知道,「主權在民」和「還政於民」之「民」是指「公民」而不是指「市民」或「居民」。香港從來不是一個獨立政治實體,97前不可能有先於主權回歸的「還政於民」。97後不可能有脫離國家認同的「還政於民」,港英當局在97前匆匆推行「還政於民」,是刻意培植拒中抗共勢力。拒中抗共勢力在97後無視香港社會在國家認同上存在嚴重缺失而鼓吹「還政於民」,不能不令人質疑是企圖重溫港英當年未能實現的「主權換治權」舊夢。
刻意製造分歧
1984年7月,港英當局趕在中英兩國草簽聯合聲明前兩個月,匆匆發表《代議政制綠皮書》,提出旨在「還政於民」的香港政制改革設想;使香港政治過渡的另一層內容——由殖民專制統治向現代民主政制過渡,幾乎與主權回歸政權交接過程同時展開,而刻意製造「民主之路與回歸之路的分歧」。2003年7月1日,香港與內地簽訂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協議後兩天,香港爆發以「反對23,還政於民」為口號的大遊行,充分顯示「民主之路與回歸之路的分歧」在回歸後兩地經濟趨於一體化背景下居然變得更加尖銳。
歷史向我們昭示:應該對香港前進道路經常出現曲折具有充分的精神準備。
2004年政治形勢可能風高浪急
目前,香港處於「後殖民地」社會初期,全面回歸與主權回歸明顯脫節,拒中抗共勢力與愛國愛港力量的矛盾是主要矛盾,雙方的主戰場在政治領域。特區第二屆政府推行高官問責制、實施《基本法》第23條,不僅激發拒中抗共勢力頑強抵抗,而且因失誤而被拒中抗共勢力暫時佔居上風。2004年香港政治形勢很可能「風高浪急」。
2004年政治形勢與經濟形勢能否繼續背馳,除了視乎中央繼續支持的力度外,關鍵在於經濟轉型能否取得重大突破。迄今經濟復甦是周期性的,深層次結構性矛盾依然。在經濟轉型取得重大突破前,復甦不可能全面也難以鞏固,衰退容易再臨。特區政府已採取措施來穩定地產市場,只要未來政治形勢不至於影響社會安定,這些措施可以確保私人住宅樓價在2006年前穩步回升。然而,地產業畢竟屬於傳統經濟增長點。經濟轉型必須加強與內地尤其廣東省珠三角經濟聯繫,同時加快本地產業結構完善和升級。2004年若在後一方面有重大突破,則不僅鞏固復甦加快轉型,而且有助於緩和政治形勢。 (摘自《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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