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3] 鄭耀棠:未打樁起樓易塌 放大圖片
鄭耀棠指政制檢討應按照《基本法》條文落實。(蔣焯文 攝)
【本報訊】(記者 莊海源)行政會議成員鄭耀棠認為,《基本法》是本港政制檢討的基礎,中央有權就地區政制提出意見,不可以香港單方面參與。他說,「樁都未打就起樓,最容易倒塌。」而且,政府也沒有理由將所有資源用來進行政制檢討。
鄭耀棠指出,《基本法》從來沒有提到2007年普選行政長官,當中只是提出就行政長官的產生辦法進行檢討。但他也強調,《基本法》寫明,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的產生應該按照香港的實際情況和循序漸進的原則,最終達致普選的目標。他說,負責處理政制檢討工作的三人小組的成立,是「提早提醒香港人,中央有『say』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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