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6] 市民投保多倉促 消委促三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消費者委員會分析了市面上多種投資相連保險計劃,指出很多消費者不清楚此類長期保險產品在短期內退保的後果。該會認為,如果消費者未能確保自己有能力長期供款,不宜購買投資保單。
消委會副總幹事劉燕卿稱,保險公司對這類投資保單的收費項目層出不窮,甚為繁複,投保者只看保單未必明白,故此市民在投保前應該問清楚每一個項目,審慎研究後才作出決定。她更提醒市民購買任何保險都有為期14天冷靜期,消費者可在投保後的14天內退保。不過,她仍然希望市民在投保前必須三思。
消委會去年共接獲478宗有關保險的投訴,其中104宗是關於投資及儲蓄保險,主要涉及提早退保,而當中又以投訴保險中介人的個案佔大多數,主要不滿中介人沒明確指出保單的長期性質等。
提早退保取回3%款項
有投訴人被游說購買投資保單,被告悉可隨時贖回已供款項,當投訴人付了5個保單(共$3,325.45)後,因經濟理由擬提早退保,只可取回供款的3%($95.86),共損失3,200多元。
消委會認為目前中介人的「自我規管」機制有改善空間,投資保單的收費亦應增加透明度,例如在退保說明書中加入「費用」一欄,以具體數據闡述收費的影響。
消委會又以模擬收費個案向36個投資保險計劃查詢,11個表示因涉及複雜計算而未能提供清晰的收費金額和退保價值。該模擬個案以一名不吸煙的30歲男士為例,假設基本保障$100萬,月供$3,000。若在保單第3周年年底提早退保(共供款$108,000),即使假設每年有5%淨回報率,最終可取回的金額,在不同的投資保險計劃裡可以有很大的差異,而最低的更可低至總供款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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