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1-19] 維安庇護中心竟「虐婦」 放大圖片
8名被虐的新來港人士公開哭訴其遭遇。(聶曉輝 攝)
【本報訊】(記者 聶曉輝)8名被虐的新來港人士,昨日在群福婦女權益會及理工大學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的協助下,把自己的經歷向外界公開,希望問題得以正視。她們都是曾經或現正入住一間名為「維安」的庇護中心,但卻得不到應有的援助甚或最基本的尊重。
身懷8個多月身孕的阿林,現年40歲,與丈夫結婚9年,育有一個14歲女兒,上月持單程證來港打算與家人團聚。豈料她的丈夫卻因為財務上的問題而把她拒諸於門外。阿林只好帶著女兒向社署求助,其後被轉介到維安庇護中心。據稱,她身上只有數百元,而根據規定,庇護中心是不會提供膳食及託兒服務的,故此她只好每天進食米飯及每四天與其女兒享用一罐特價、過期的200克免治牛肉。
四天僅吃一過期罐頭
她說:「我大肚要睇醫生,庇護中心人員叫我到明愛醫院,為了慳錢,只好帶埋個女步行去,行鱄荋X鐘。點知去到先知明愛沒有婦產科,跟住又再行去廣華醫院。其間我穿鬫洃禲A佢](維安職員)十多日都唔理我!」她又謂,後來有維安職員給她的女兒一杯奶及一包獨立餅乾,但卻稱將來是要「還」的。而最令她不解的,是中心職員居然叫一個快要分娩的婦女參加家務助理再培訓計劃,繼而尋找工作。
另一位個案事主阿咪,今年43歲,去年6月來港與家人團聚,但與其12歲女兒同遭丈夫虐打。去年9月,她與女兒入住緊急寄養家庭,其後因為沒有食物往找社工求助,可惜對方正值放大假。幾經轉折,她在11月中被轉介至維安庇護中心。
她患有子宮性疾病,曾向親戚成功借到2次錢,沒想到這正是社署不肯運用酌情權向她及其女兒發放綜援的理由。此外,社署每星期會向她發放一次食物,但她獲安排拿取食物的地方卻在其原區內,離維安庇護中心非常遠。她表示,她及其女兒都很怕回到原區碰到她的丈夫,而2人來回的車資要數十元,換取的食物卻同是值數十元,這樣豈非她用自己的錢買食物?他更稱,有1次因為她在見工時如實告知僱主自己要在某天覆診,結果被拒絕聘用,但卻遭維安中心職員斥責她「太過老實」。
群福婦女權益會主席廖銀鳳指上述只是少數例子,她質疑社福署的處事手法,認為綜援政策上的「酌情權」「有等於無」。她又指出該庇護中心歷年來都有很多投訴個案,更對社工的態度表示震驚:「不要說作為一個專業社工,縱使作為一個『普通人』去看,都不應如此冷漠。她亦不排除把上述案件拿給申訴專員公署處理。」
社工不近人情堪震驚
專注研究婦女問題的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講師張超雄博士,也對社工的做法及態度表示惋惜。他認為庇護中心應該照顧那些有需要人士,現在卻做不到其應有功能。而對於新移民的情況,他認為自政府於今年通過新的人口政策後,使來港不足7年的新移民沒資格領取綜援,上述的求助將會有增無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