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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3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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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1-30] 文匯論壇.「還政於民」乃英國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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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派」於2004元旦發起的「還政於民」大遊行。

魏東升

 周南接受《紫荊》記者訪問時指出:所謂「還政於民」一說由來已久。在中英談判之際,英國祭出「還政於民」的旗號,妄圖阻撓香港回歸祖國。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香港回歸中國,實現了真正的還政於民。香港回歸六年後,某些人重新揀起英國人打出的「還政於民」旗號,在群眾中進行煽動,製造混亂,他們「加速民主」比彭定康走得更快更遠。

 記者就香港某些政治派別所提出的「還政於民」的口號徵詢周南的看法。他說,所謂「還政於民」一說由來已久。根據當年英國殖民部的檔案記載,早在上個世紀四十年代後期,當英國方面看到人民解放戰爭取得節節勝利,可能衝擊到它在香港殖民統治之時,便同美國官方共同謀劃如何打「民意牌」,並由當時的港督楊慕琦(Mark Young)提出了一個「政改方案」,包括組成一個部分華人參加的所謂「市議會」和「改變立法局成份」,美其名曰「還政於民」,以達成其讓香港居民打頭陣,用「以華制華」的手段,來阻撓香港回歸中國。

所謂「還政於民」的由來

 用他們自己的話說,這樣做可以「抵制中國收回香港」(楊慕琦語),「通過民意來改變香港回歸中國的歷程」(葛量洪語)後來,他們看到新中國成立之初尚無意在短時期內著手解決香港問題,便又匆匆將上述「政改方案」收起,束之高閣,而是繼續推行由港督一人專政的體制。只是到了中英兩國關於香港問題談判開始之際,英國方面一方面提出了所謂「三腳凳」的要求,就是要求在中、英兩國政府之外,還要讓香港作為獨立的第三方參加談判,並策動所謂「民意代表」四處請願,要求英國留下來繼續其殖民統治,另一方面又重新打出「還政於民」的旗號,以超乎尋常的熱情,不斷提出各種加速推行「代議制」和增加直選立法局議員的方案。

回歸才是真正還政於民

 英國統治香港長達一個半世紀之久,一直是由英國政府委派的港督進行獨裁統治,並無一絲半點的「民主」可言,為什麼在他將要撤離之際,突然一反常態如此迫不及待地要推行「大民主」呢?說穿了,無非是要玩弄「以華制華」的策略,為香港的平穩過渡設置障礙,並在不得不撤出香港的情況下,扶植他們的代理人控制未來的立法機構和其它要害部門,繼續操縱香港政局。彭定康出自同一目的,打著「加速民主進程」的旗號,單方面推行一個違反中英聯合聲明、違反基本法和違反雙方已達成協議的功能組別一下子變為全部變相直選。由於中國方面的堅決抵制,彭定康的「政改方案」以失敗告終,這才保證了香港的順利回歸。政權終於由英國殖民主義者手中交還給他的真正主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府隨即嚴格按照基本法規定的民主程序,通過選舉產生了香港特區的行政和立法機構。要說「還政於民」,這才是真正的「還政於民」。英國妄想繞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把政權直接交到其代理人手中,這種「還政於民」的把戲,當然也就徹底破產了。

比彭定康走得更快更遠

 事隔六年,有人,其中包括過去曾極力反對香港回歸中國和激烈反對基本法的人,重新揀起英國人打出的「還政於民」的旗號,在群眾中進行煽動,製造混亂。人們不禁要問:是不是從英國殖民主義者手中交還給國家,並由中央授權特區實行「高度自治」,都不算「還政於民」,只有把香港的政權交給那些「街頭政治家」來掌管,才算「還政於民」呢?在今天,回顧一下所謂「還政於民」的口號提出來的由頭和背景,對於理解當前在香港政治生活中出現的某些現象,不是沒有幫助的。

 打著「還政於民」旗號的一些人,在所謂「加速民主進程」的問題上,比彭定康走得更快更遠,他們要把五十年過渡時期內所要完成的事,在一天內就急不可待地完成。記得在彭定康大搞「加快民主進程」之際,英國上議院的一位年近九十的資深上院議員蕭克羅斯勳爵專程來港見我,表示很不同意彭定康的作法。後來他公開表示:「英國用了四百年時間才建立了議會民主制度,而且至今還保存了一個並非普選產生的上議院,相比之下,香港的『民主進程』已經是超速度的了。如果還要再加快,那對香港的未來一點好處也沒有」。當時,鄧小平會見一位香港知名工商業人士時針對彭定康方案指出「基本法我看已讓得夠多了,直選席位已經是三分之一(指第一屆特區立法會規定直選議席為二十席),越讓問題越複雜,會引起動亂。」而實際上,按照基本法的規定,到了第三屆立法會,直選席位又增加到三十席,即佔有二分之一。在短期十年左右的時間,跨越了幾大步,難道這種速度發展還嫌不夠快嗎?不少公正的外國觀察家都指出:香港居民在回歸之際第一次享有充分的民主和自由權利,他們享受的權利遠遠超過了英國統治的一個半世紀中的任何時期。這難道不是客觀事實嗎?

外國勢力究竟想幹什麼

 當記者提及外國勢力插手香港事務的問題時,周南說:某些外部勢力從來沒有放棄過把香港變成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並進而使之成為在「民主」的幌子下顛覆大陸的基地的妄想。只要出現適當的氣候,這些力量就會起勁地動作起來。近來一些外部勢力超常規地高調插手香港事務,不斷對香港內部的政制體制等問題上指手畫腳,公然干涉中國內政。有的外國政客,竟然不遠萬里來到香港,宣講和「教導」香港人如何「爭取民主」,他在公開場合大肆攻擊中國政府,攻擊基本法,還鼓動港人直接推選出自己的所謂「領袖」。他們似乎忘記了,香港乃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直接管轄的特區,並不是什麼外國在中國領土上搞的「公共租界」。而他們的行徑與香港某些所謂「民主鬥士」的街頭政客們的活動配合得如此默契,倒是個不能不發人深思的問題。他們打算推的「領袖」究竟是什麼人,也幾乎是呼之欲出了。

對「一國兩制」的理解

 當記者問及周南對「一國兩制」的理解和所謂政治體制改革的看法時,他說:「一國兩制」的偉大構想是鄧小平提出的,鄧小平對有關問題都曾做過十分精辟的闡述。

 鄧小平講的「一國兩制」,是強調了「在一個國家前提下,實行兩種制度」,沒有「一國」的前提,也就沒有「兩制」可言。既要尊重「兩制」,更要尊重「一國」的大前提。因此不能只講「兩制」,不講「一國」,更不能把香港搞成個事實上的「兩國兩制」。有人硬要說,強調「一國的前提」,就等於不要「兩制」,就等於不要香港的「高度自治」,這種說法是毫無道理的,這實際上是只許他們曲解「高度自治」,不許人家講「一國的前提」。在中英談判過程中,英國方面就曾多次使用這種邏輯,企圖使香港脫離「一國」的軌道,想要把香港特區變成個獨立或半獨立的政治實體,甚至說什麼要使香港和大陸「絕緣」,才能保證「一國兩制」,這些都被我們駁斥了。為了明確這一點,基本法開宗明義第一條就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在有關中央與地方關係的部分,首先明確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這都是涉及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貫徹「一國」前提的重要規定,是任何人都不能動搖的。

「高度自治」不能排斥中央

 鄧小平講「港人治港」,強調的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鄧小平指出「我們一直是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將來應由香港的愛國者為主體組成。我還特別強調了『主體』兩字」。他還說,「管理香港事務的人應該是愛祖國、愛香港的港人,普選就一定能夠選出這樣的人嗎?,「即使搞普選,也要有一個逐步的過渡,要一步一步走」。他的這些講話在今天仍然具有很大的現實意義。顯然那些從一開始就反對香港回歸祖國,並且從根本上反對基本法的人,恐怕很難被視為是真正的「愛國者」的吧。

 鄧小平講「高度自治」,強調的是「在基本法框架內的高度自治」,強調中央必須保持它應該保持的權力,他說:「如果中國把什麼權力都放棄了,就可能出現一些混亂。」「保留中央的某些權力,對香港百利無害」,「除國防和外事要由中央來管以外,還有一條就是香港不能成為顛覆中央政府和社會主義的基地,否則中央非干預不可」。在中英談判過程中,英國代表曾多次提出要把香港未來的「高度自治」改變成為「完全自治」或「最大限度的自治」,企圖把這種「高度自治」說成是完全獨立於中央的自治,這些理所當然的都為我們駁斥了。而在基本法起草過程中,又有個別人重彈英國的老調,並且提出除基本法已規定的一切「剩餘權力」都應劃歸香港。這種主張也沒有得到多數委員的支持。時至今日,還有人,包括少數港人和某些外國人,刻意要把「高度自治」曲解為「完全自治」,有人把香港說成是一個不需要中央管轄的「國際城市」。這些說法顯然都是違反基本法的。基本法明確規定了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的範圍,並強調指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基本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也就是說,高度自治的範圍只限於基本法規定的內容,而且這種高度自治的權力,並不是特區所固有的,而是中央根據「一國兩制」的政策方針所授予香港特區的。這些規定,對正確理解香港特區享有的「高度自治」的含義具有重要意義。

 周南說,只有全面正確理解鄧小平所闡述的這些基本原則,才能很好貫徹「一國兩制」的總方針。 (摘自《紫荊》)(未完•明日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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