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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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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7] 「和平公投」不得人心

九龍社團聯會

 繼「一邊一國論」出台後,台灣領導人陳水扁又再單方面挑起事端,提出「公民投票法」,台灣「立法院」稍後更通過了所謂「防禦性公投」條文,賦予台灣領導人,可就地區安全事項進行「公投」的權利。其實,台灣的「公投」活動,從國際層面以至兩岸人民都是不得人心的。

「公投」不獲國際認同

 從國際慣例來看,台獨分子企圖以公投方式,促成「台獨」,是不符合法規的。在國際社會上,以公投方式「獨立建國」是尋常事情,如近年東帝汶准以公投方式獨立建國便是一例,但這卻絕不適用於台灣。聯合國針對殖民主義問題,提出民族自決權,在聯合國《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宣言》中,指出殖民地或托管地人民,可享有「公投獨立」的權利。以此驗證現時兩岸關係,自國共內戰結束後,台灣與大陸處於分治局面,從不涉及任何殖民主義,因此,以公投方式實現台灣民族自治權是毫無理據的,國際社會亦將會抵制有關舉動。

 另一方面,為防止「民族自決權」被濫用,衍生為「民族分離主義」,在《宣言》中亦有明確規定:「任何旨在部分地或全面地分裂一個國家的團結和破壞其領土完整的企圖,都是與聯合國憲章的目的和原則相違背的」。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領土的一部分,「台獨」分子企圖以公投方式宣布獨立,將台灣從中國領土分裂出去,是圖謀實行民族分離活動,嚴重觸犯宣言的規定,國際社會將不會認同這種違法行為。

中華民族不認同「台獨」

 台灣屬中國不可分割的領土,這是不爭的事實,不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序言中清楚列明,即使台灣方面,在《國家統一綱領》中,亦列明「大陸與台灣均是中國的領土,促成國家的統一,應是中國人共同的責任」。

 從法理上,已清晰表達兩岸人民對統一的期望;而自上世紀以來,中國飽受戰亂,人民從苦難中走過來,並逐步建立民族尊嚴,而繼香港及澳門回歸祖國後,實現統一的願望更逐漸達成,故此,13億中華民族人民都殷切期望能早日統一台灣,真正實現統一祖國的大業。

 此外,從台灣的主流民意來看,因台灣與大陸處於分治局面已近半個世紀,兩岸缺乏溝通,故台灣人民較傾向支持兩岸繼續保持現狀,以利雙方展開對話,解決分歧,促成統一。因此,「台獨」活動嚴重損害了中華民族的感情、違背台灣人民的意願以及把台灣推向戰爭邊緣。

 台灣的公投本質是要促成「台獨」。從民進黨「新憲」小組所制訂的台灣「新憲」時間表中,已開宗明義地表示台獨分子企圖以「公投機制」,逐步實現「公投制憲」,催生「新憲法」,最終達致「公投台獨」的目的;而「公投」法案就是衝破「台獨」缺口的最佳「武器」,為推動「台獨」製造法理依據,其政治野心昭然若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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