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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2月9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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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02-09] 香港不能淪為反華基地

張彼得

 去年六月初,李柱銘等人到美國乞討「民主」。六月三日他在美國發表文章,稱23條立法是「香港受到來自中國最嚴重的襲擊」。跟著美國極右政治組織PNAC(對布什施政極具影響力)向國會發出備忘錄,全文轉載李柱銘的文章,要求美國出面捍衛香港的「民主」。李柱銘等人回港後,就發起了「七一」大遊行,繼而包圍立法會,23條立法被迫推遲。

 今天他們又伙同美國政要及駐港總領使一唱一和,並上街大遊行,威脅要脫離《基本法》有關規定,不顧一切加快香港政制發展步伐。他們效法台獨公投叫囂「還政於民」,2007年就要直選行政長官,2008年就要直選整個立法會。

 更露骨的是,李柱銘去年六月在立法會上回應曾鈺成質詢時,大言不慚地說:「你話我做漢奸,我日日做漢奸,有需要時係要做漢奸」。

 《基本法》第48條至90條,規定了行政長官擁有人事任免、參與和制約立法、臨時立法、解散議會、臨時撥款……等廣泛權力。因此行政長官具有特區最高首長和政府最高領導的雙重崇高地位,特區政府就是行政長官主導的政府。

 但是,今天法官可以廢法,可以違憲審查,已使司法獨大。政府官員面對立法會戰戰兢兢,形成立法主導。加上傳媒「審判」,煽動民粹主義大行其道。如此「徒法不足以自行」的行政主導,已經形同立法主導、傳媒主導、街頭政治主導,備受外國政治勢力插手干預。

 香港主權回歸後,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是「港人治港」,絕對不應該由自認漢奸的李柱銘等人來治港。他們「�堻q外國」,根本沒有資格參與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各項立法程序。國家領導人鄧小平生前早就指出:「港人治港」就是「以愛國者為主體」組成的政治班子來治港。愛國者的言行,當然不是破壞香港穩定繁榮,「�堻q外國」顛覆政府和勾結台獨勢力從事分裂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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