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1] 連環姦殺女童案開審 放大圖片
警員及消防員合力將疑兇制服;嚴佩珊的屍體用被單包裹放在地上。(資料圖片)
【本報訊】元朗白沙村兩名10及11歲失蹤女童遭姦殺案,涉案39歲越南華僑男子唐永強,昨在高院否認謀殺及企圖謀殺等3項罪名。控方指被告在醫院羈留所向監管的軍警直認自己用枕頭將兩女童焗死,然後再姦屍,但被告強調「我絕非變態色魔,我在泰國學了邪術,要殺5個和我有血緣的人,然後自殺,就會怨氣沖天,鬼魂會受到驅使,這便可向我的妻子報仇。」
副刑事檢控專員陸貽信昨透露,案中死者女童為10歲的嚴佩珊,警方在被告的白沙村寓所一字樓的衣櫃內,尋獲她的屍體,當時嚴被3條紅色尼龍繩綑綁,內褲有大量血跡,陰道有被告的精液,法醫官證實嚴童死去約有半日,死因為窒息。至於另一名11歲女童為陳諾雯,其全裸屍體於翌日被警方在被告寓所附近的沙井底尋回,由於屍身已嚴重腐爛,故無法確定她的死因,憑著裸屍手上戴著手錶的型號及編號,才證明其身份,法醫官證實陳諾雯約死去一至兩星期。
藏屍衣櫃頂擺妻子生活照
控方指警方在收藏嚴童屍體的衣櫃頂上,找獲一幅當時為被告妻子樊柳珊的全身生活照,但照片被人以5顆鐵釘釘在一木板上,並在相片上寫有「樊柳珊,生忌1980年8月1日」的字樣。
控方稱被告和當時年僅19的妻子樊柳珊結婚,先後於97年、99年及02年誕下一子兩女,98年開始被告夫婦居於白沙村278號,02年下旬樊因另結新歡,於同年12月1日遷出白沙村,樊母及兩胞妹樊翠珊及樊翠瑩則每周3至4次返回白沙村探望被告的3名子女,被告在妻子離家後,經常致電妻子,更多次向樊翠瑩揚言,要向妻子下詛咒,要殺害5人,包括3名子女及兩女童,這便可向妻子報仇。同月12及13日,樊翠瑩探望被告子女時,被告亦對她說出相同的報仇言論,她當時以為被告心情不佳,故沒有理會被告。
警員及時趕至救出三小童
控方指同月20日樊接獲被告的來電,被告揚言已殺了一女童,收藏於衣櫃內,著樊馬上回家見子女最後一面,否則便沒有機會,因被告聲稱會引爆石油氣和子女同歸於盡。警方接報抵達現場,發現被告的兩層高村屋的門窗全被關上,更以報紙遮蓋,警方派出談判專家和被告交涉,但商談3小時期間,被告不斷要求見妻子,否則引爆石油氣,數分鐘後,警方聽見屋內有捶門聲,警方決定破門入屋。此時屋內發生爆炸,全屋煙霧,警員以電筒照明,梯間被木板攔著,警方要破碎木板上一樓,其中一房間入口被兩木櫃遮擋,警員從隙縫看見被告和3子女在內,3小童在哭泣,被告見警員即企圖將火撥向警員及消防員,最終被告被制服。控方指被告被送入威爾斯親王醫院治療期間,被告向軍警承認自己以枕頭焗死亞雯及亞珊,然後再強姦兩屍體,被告指他在泰國學邪術,要殺5個有血緣關係的人,才能向妻子復仇。
39歲被告唐永強,被控兩項謀殺兩女童陳諾雯及嚴佩珊,以及一項企圖謀殺3名一歲半至五歲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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