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02-13] 中環填海面積已減少
【本報訊】保護海港協會就中環三期填海工程的司法覆核聆訊,政府昨開始答辯陳詞。代表政府的資深大律師鄭若驊強調,政府批核中環填海工程完全符合法律程序,對於協會要求政府將計劃發還城規會覆檢,答辯人表示由於圖則已獲行政長官核准,而特首又已決定不發還計劃予城規會,因此城規會於圖則審理上已再無作用。
保護海港協會認為,終審庭既已頒令要政府發還灣仔二期填海工程予城規會覆檢,則來自同一計劃的中環填海工程亦不能倖免。但鄭若驊昨日反駁,灣仔的工程當時仍只為一個大綱草圖(draft zoning plan),依例確應發還城規會覆檢。但中環填海的草圖已於二千年二月,經特首批核變成為批核圖則(approved plan),層次較高。因圖則已包含政府對經濟、環境及其它因素的考慮,而非純工程問題的顧慮。除非特首選擇發還,不然圖則已不屬城規會的管豁範圍,而特首已於去年十二月作出決定,不會將計劃發還城規會。至於就協會提出,有關計劃發還城規會可重新展開公眾諮詢。鄭若驊則回應,即使圖則由特首批核,公眾仍可通過行政渠道參與討論。況且中環圖則早於九八年已展開公眾諮詢,收到協會的反對後,城規會已即時覆檢圖則,將填海面積由卅八公頃減至廿三公頃,當時協會前主席徐嘉慎亦同意廿三公頃為最低可行的填海面積。
|